菸害防制法修正生效 全面禁電子煙並嚴管加熱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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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15日,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案經總統令修正公布,於3月21日正式實施。新法規定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售、展示,最高可罰款5000萬元。此外,全面禁止電子煙,違反者可處以2000元到1萬元罰款。
此次修法是菸害防制法相隔15年的全文修正,主要針對新興菸品在實體店面和網路販售的亂象進行管制。新法包含7項重點,其中包括擴大禁菸場所、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、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50%,以及禁止特定添加物等。
衛福部長薛瑞元指出,電子煙內容物未知,已有多起案例顯示造成健康危害,因此必須嚴禁;加熱菸無法協助戒菸,只會戕害身體,所以必須嚴加管制。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也提醒,新法加重罰責,違法行為將處以高額罰款,包括製造、輸入、販售、展示電子煙或未經核定的加熱菸,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款,使用電子煙或未經核定的加熱菸,則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款。
國庫署也表示,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,若無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,將處5萬到500萬元罰款,並沒入、銷毀或退運該菸品。而根據新北市《電子菸自治條例》2年的實施成果,已裁罰757件,累計罰款超過214萬元。
新法的施行讓台灣成為全球第一個全面禁電子煙的國家之一,也為保障民眾的健康打下了重要的基礎。